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欢迎您!

法治动态

法治动态

       7月2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38票赞成、5票反对、14票弃权,表决通过了资产评估法。标志着经过十年酝酿,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迎来首部基本大法。
资产评估法共八章55条,将于12月1日起施行。
       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,着力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的形势下,行政审批、行业准入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方面正在改革探索中。此次资产评估法的出台,对于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,保护国有资产和维护公共利益,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具有积极的意义。
       据了解,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产生,经过30多年的发展,资产评估作为促进资产交易公平合理进行的市场中介服务,现在六大类评估机构共有1.4万多家,评估师人数已经超过13万,从业人员60多万。但是行业发展至今,却没有一部系统性、管全局的行业大法。长期以来,由于缺乏法律规范,虚假评估影响交易的公平合理,甚至损害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。
       为规范行业发展,1991年11月16日,国务院颁布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》,这是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针对评估而专门颁布的行政法规,但该法规侧重于处置国有资产的评估规范,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于评估立法的要求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,第十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资产评估法草案。我国于2006年成立草案起草组,草案于2012年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,2013年8月草案提交二审。时隔两年后,草案于2015年8月提交三审。此次,经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,最终获得通过。
       对于这部历经十年才得以出台的行业大法,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龚繁荣介绍说,在立法过程中,我们充分发扬民主,坚持科学立法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,深度研究论证,反复协调沟通,不断引起共识,对评估机构、评估师、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及行业监管、行业协会等方面的作用作出的规定,应当说是在现有条件下的最大公约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