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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与以往过几天才能收到判决书不同,庭审半个小时之后,双方当事人就收到了法院作出的表格式判决书。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多地法院推行表格式判决书,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效率,打通繁简分流、简案快审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使正义来得更快,让案件当事人看得更明白清楚。
适用于类型化案件
记者看到,昌平法院作出的这份判决书由一个个表格组成,不仅常规的案由、原被告身份等内容被制成表格,尤为醒目的是,判决书说理部分不再是大段的文字叙述,而是归纳为“争议焦点”和“赔偿项目”两个表格,其中“赔偿项目”如何计算又以表格的形式分项罗列。
原告的儿子魏先生说:“这份判决书真不错,一目了然、一看就懂。”
据昌平法院法官林燕介绍,表格式判决书的优点是简明扼要,不遗漏判决书的基本要素,将重复性的表述、类型案件的通用论述、当事人无争议事项的认定和论述省略,将案件的核心内容用表格的方式体现,一目了然,重点突出。表格式判决书既节省了法官撰写文书的时间,提高了当庭裁判率,又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和等待时间。
记者发现,多地法院将表格式判决书适用于某些类型化案件,这些案件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明确、双方争议不大,而且案件数量较大。
昌平法院调研发现,机动车交通事故等类型化案件,要素特征明显,当事人诉辩主张相似度很高、争议点集中,法院的裁判标准也比较统一。
从今年6月开始,昌平法院首次使用表格式判决书,目前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,近期将在物业、供暖、民间借贷、买卖合同等案件中,适用要素式、表格式等格式化裁判文书。
除了民事案件,有的法院还在刑事速裁案件中适用表格式判决书。2015年11月4日,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,平均一起开庭时间仅用5分钟,判决书采用表格形式,当庭宣判、当庭送达。
莱西法院刑庭庭长胡克海告诉记者,莱西法院经授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以来,对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被告人自愿认罪,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、交通肇事、盗窃、诈骗、抢夺、伤害、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,依法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的案件,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,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,并适用表格式判决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