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法治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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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7月13日,我所召开京中金案件质量评审组第一次工作会议,讨论制定了京中金案件质量评审工作实施方案,京中金所案件质量评审活动正式全面启动。
2017年,为我所确定的法律服务质量年,我所致力于通过案件质量评审活动,总结、分享、推广优秀律师的办案经验,使青年律师在推进该评审工作的过程中,充分吸取优秀律师办案经验,帮助青年律师快速成长,进而提升全所律师的办案技能和质量,探索律师服务质量管理办法。
本次案件质量评审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:第一阶段,自荐案件(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30日)。每个律师从自己承办的已结案(结案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)中选一件案件卷宗参选,并总结办理该案件的经验和心得体会,出具书面参评理由,整理完毕后提交评审组。第二阶段,初步评审(2017年10月8日至2017年10月30日)。评审组成员对案件卷宗进行初步评阅,出具书面意见;在此基础上,评审组对所有参评案件卷宗进行评审,提炼每个律师的办案经验和亮点,出具初步评审意见。第三阶段,公开评审(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)。为了鼓励全所律师积极参与本次活动、主动学习他人优秀经验,特设置公开评审环节。评审组将完成初步评审的案件卷宗公开陈列于我所会议室。在此期间,所有律师均可自行阅览,并签署评语。最后,总评建库。由评审组综合律师自荐理由、评审组意见、公开阅览意见等,选出公认的最优秀案件入选我所优秀案件库。供我所律师学习,并将一直传承下去,成为我所宝贵的财富。
案件质量评审活动旨在鼓励我所律师加强专业知识、专业技能的学习,为当事人提供更高品质的法律服务,也为我所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和支撑。
撰稿人:詹军阳